2013年5月12日 星期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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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舒博:老人長照產業 可導入壽險業資金

【聯合報╱記者孫中英整理】

我們爭取放寬保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時,行政院工程會提出3大公共工程計畫,以引導保險資金投入,其中最重要的,就是投入「長期照護」事業。

政府若能引導壽險資金進入老年照護、護理之家等長照事業,也許有一天,台灣的老人,就可以「living in the park(住在公園般的環境裡養老)」。

2020到2030年之間,台灣將進入「超高齡」社會,是全球「老得最快」的國家之一。在這個前提下,台灣更需要壽險業的長期資金,來提升台灣的老年照護品質。

政府財政艱難已久,目前社會福利預算一年也不過4000多億元,很難照顧到社會大眾需求;但壽險業可運用資金卻有13兆多,政府是坐在金山裡喊窮,有很多政策,其實不用花錢就可以換錢。

根據現行規定,僅財團法人、慈善團體可經營老年護理之家等長照機構,但這些單位不是靠政府預算就是靠捐款,資金來源並不穩定。政府若能讓保險業或醫院等「民間法人」,參與投資長期照護機構或老人福利事業,除了資金來源更穩定之外,也給民眾多一個選擇。

壽險資金興建或參與經營老人社區或老人住宅,壽險公司一定要確保老年安養的品質,免得砸了自身招牌,民眾也可依自己預算,選擇適合自己的安養方式。

若社福團體有意見,保險公司可以「參股」方式投資,或者與地方政府合作,興建長期照護機構,再委由地方政府經營。

在台灣整個長期照護產業藍圖中,壽險業目前主要在於提供健康險、長期看護險或年金險等保單,因應保戶年老或生病時的保障需求。

若未來能介入經營長照事業,壽險業提供的保單可與「實物」結合,例如保戶可獲得保險金以外的給付,像「年金屋」等,都可以開發出來。

壽險業若能在長期照護產業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,也許有那麼一天,大家老了後,都可以「living in the park」,住在像公園般的環境裡養老。

(本文由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口述)

【2013/05/09 聯合報】http://udn.com/